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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新委員:處理醫患糾紛可引入“寧波解法”(人民網) |
目前國內醫療糾紛呈現上升態勢,各種不和諧現象干擾了醫療機構的正常秩序,致使醫患關系日趨緊張,甚至影響社會穩定。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浙江利時集團董事長、CEO李立新委員呼吁,引入“寧波解法”,即第三方機構處理醫患糾紛。 李立新委員說,醫院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關系特殊,出現醫療糾紛,衛生部門組織的鑒定往往難以令患者信服,導致醫患關系緊張。但是,2008年3月1日寧波市正式實施《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之后,寧波市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掛牌成立,專門負責醫療糾紛的調解或理賠處理中心。這種由第三方介入處理的方式被譽為醫療糾紛的“寧波解法”。 李立新委員認為,全國首個醫療糾紛調處辦法《寧波市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暫行辦法》有兩大創新之處:要求醫療機構參加醫療責任保險;同時成功引入由調委會或理賠處理中心處理糾紛的第三方介入機制。 據悉,辦法實施近一年來,“寧波解法”已贏得了越來越多人的認可:截至2008年12月底,寧波市醫療糾紛理賠處理中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受理醫療糾紛333起,其中191起已通過協商或調解順利解決,索賠總金額4423.88萬元,實際賠償609.90萬元。其中,9家市級醫院賠償339.61萬元,比去年同期賠償807.56萬元(包括欠免和拒付醫療費)減少了460多萬元,減少幅度達57.9%。另外,調委會和理賠處理中心非正式受理和協助處理未參;騾⒈G暗尼t療機構重大醫療糾紛70起,其中54起調處成功,較好地維護了醫院秩序,促進了和諧醫患關系的建設,有效保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2008年12月,浙江省人民調解化解醫患糾紛工作機制現場會面向全省推廣醫療糾紛“寧波解法”。衛生部擬將寧波作為重點指導和扶持的“政府主導的醫療糾紛綜合調解”的試點。 (人民網記者 伊鑫) 新聞鏈接:“寧波解法” 對在醫療糾紛處置過程中的幾個敏感點都作了硬性規定。 一是“醫鬧”被喊停。對現場處置中最為棘手的尸體問題進行了規定,即患者在醫療機構內死亡,患方拒絕將尸體移放太平間或殯儀館,勸說無效的,現場處置民警可以依法移放尸體。 二是剎住漫天索賠風,遇到上萬元的索賠糾紛,一律要經過理賠中心調查評估,由第三方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處理。 三是幫患方討回公道,即理賠處理中心認真調查,申請調委會專家會診,發現醫院有關操作中有違反診療常規的過失,使患方得到了合理賠償款。 四是扎緊醫療“籬笆”,調委會和理賠中心將糾紛調處中暴露出來的醫院管理、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問題,及時反饋給院方,并報主管衛生行政部門,由其責令和督促醫院整改,責任追究和違規情況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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