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新:消除“被精神病”現象 加快立法和約束公權力是關鍵
●在《精神衛生法(草案)》征求意見截至日前一天,剛從國外考察回甬的全國政協委員、利時集團董事長李立新迫不及待地將自己歷時半月精心準備的《關于對<精神衛生法(草案)>的若干意見》以快件寄出。
●今年全國兩會,李立新委員提交了《建議加快精神衛生立法,防止正常公民“被精神病”悲劇的發生》的提案,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將該提案作為重點提案轉交國務院法制辦和衛生部。
●《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提案分類總目錄》顯示,關于加快精神衛生立法的提案,僅李立新一人。

全國政協委員、利時集團董事長李立新
6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精神衛生法草案并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本網就此草案的公布采訪了李立新委員。李立新委員說,他仔細閱讀了《精神衛生法(草案)》,他的兩會提案的主要建議,在《草案》中都有體現,比如“不得違背他人意志進行確定其是否患有精神障礙的體格檢查”、“對于‘疑似’患有精神病人員,首先應由監護人、近親屬送院治療,不得限制其自由”、“故意將非精神障礙患者作為精神障礙患者送入醫療機構的,將追究刑事責任”等等!安贿^,《草案》中仍有不少條文值得商榷,比如追責部分,在執行層面還要加強監管,要不然太籠統!崩盍⑿抡f。
正常人“被精神病”,是對公民權利的極大侵犯
“把正常人強行當作精神病人治療,是對人權的嚴重侵害。其中充斥的對公民表達權、人身自由權、健康權的粗暴踐踏,令人心驚而齒寒!泵鎸τ浾,李立新如是說。
據近年媒體報道,河南漯河農民徐林東因為上訪和狀告鄉政府,被鄉政府送進精神病院6年半,“治療”中被強行捆綁48次,電擊55次;河南省開封市第二職業中專校醫江帆因反映家庭暴力,竟然因為有關領導的指示,被鑒定為“偏執性精神病”,7年后才見到改變自己命運的司法鑒定書;山東新泰農民孫法武赴京上訪時,被鎮政府抓回送進精神病院20余日,簽下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后才被放出。其主治醫生后來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鎮政府帶來鑒定書,只能按精神病治……一些地方借助精神病鑒定立法上的缺陷,隨意將上訪人員認定為精神病人,從而對當事人進行“合法”的傷害。
“每每看到這樣的報道我就痛心疾首!”李立新委員指出,在送治不規范的現實中,精神病院成為權力工具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這是多么可怕的一幕。我們知道精神病有一個天然的悖論,當一個人被送入精神病院后,越是堅稱自己“沒病”他就越被認為“有病”,而當他承認自己“有病”,那你就是精神病。所以,將正常人送進精神病院,是對公民權利的極大侵犯。
“被精神病”的發生,是精神病鑒定立法缺位所致
李立新委員指出:“被精神病”的屢屢發生,其實是精神病鑒定立法缺位所致!
李立新委員強調,精神病鑒定不僅僅是個醫學問題,它同樣是一個涉及對人身自由進行限制的法律問題。目前的問題是,在《精神衛生法》正式出臺前,精神病的鑒定程序、收治條件、監護方式以及對精神病人權利限制或者恢復的條件等規定,還處于無序狀態。所以,像徐林東、江帆這樣可以不履行任何“正當程序”,即被送進精神病院,而且醫生也可以非常容易地將其認定為精神病人,甚至在當事人被證明“清白之身”后,當初實施強制精神病鑒定的責任人由于法律規定的缺失,也無需對此承擔責任。
“如果把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收治看作純粹的醫療行為,醫生僭越法官的權力,給予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送治人以監護人的地位。那么,我們每一個人被精神病院強制收治都成為了可能!币驗,精神病鑒定最為吊詭的地方在于,一旦當事人被先入為主地認定為精神病人,他任何為自己進行的辯解都是徒勞的,反倒自己辯解得越執著,“合法”傷害當事人的理由就越充分:看他的精神病多嚴重!這說明,對于精神病鑒定,必須設置嚴格的法律程序,才能為我們每個人創造一個不“被精神病鑒定”的自由環境。
可是,實踐卻很讓人失望。早在1985年,有關部門就已著手起草《精神衛生法》。然而,時至今年6月,我們才見到征求意見的《精神衛生法(草案)》。
李立新說,在他的《建議加快精神衛生立法,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悲劇的發生》的提案中,除了呼吁加快精神衛生立法之外,也建議在《精神衛生法》未正式出臺前,加強對“被精神病”者的司法救助和提高精神損害賠償!耙驗槲也恢馈毒裥l生法》何時才能正式出臺!
如公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和約束,“被精神病”現象就不可能根絕
李立新強調,除此之外,公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是“被精神病”現象屢屢發生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雖然上訪者不一定都是合理的,甚至會有些偏激。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上訪是法律賦予每一位公民的權利,也是群眾與政府進行溝通的一條重要渠道!秶鴦赵盒旁L條例》就是為了保持各級人民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而制定的。所以,公民上訪的權利應該得到保護。然而,在現實中,一些地方政府卻錯誤地理解上訪,認為上訪就是給自己添亂,就是影響自己的形象,因此,面對上訪者就如臨大敵,對上訪者進行圍追堵截,有的將上訪者抓進看守所,有的將上訪者強行送進了精神病醫院,等等。
“這些做法,都不是息訪的辦法,而只能加劇矛盾,導致問題更加尖銳,矛盾更加激化,甚至還會造成政府與百姓的對立,釀成群體性事件,既損害了群眾的利益,也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崩盍⑿卤硎,要想解決上訪問題,就必須傾聽上訪者的要求,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政府只要依法行政,公平處理,相信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也沒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如此,才不會發生正常人“被精神病”的悲劇,精神病院也才回歸本源,成為醫治精神病患者的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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