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3月13日報道:
李立新:民企“走出去”要結束多頭審批
昨日,全國政協委員、利時集團董事長李立新提交了一份名為《大力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的提案。提案認為,現階段,民營企業已經成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一支生力軍,但是民營企業“走出去”仍然遭遇審批難、周期長的難題,制約了其國際化的步伐。
李立新認為,民營企業境外投資需經發改部門和商務部門審批,特別是超億美元的重大投資項目,發改部門要逐級審批,一般需耗時4個月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復雜,程序繁瑣,有些合作項目往往就是因為審批時效過長而導致失敗。
李立新建議,境外投資項目,只要符合我國和東道國法律,同時也不會損害國家的經濟安全利益,適時將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審批制逐步改為登記制,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后監管。如果非要保留審批制,可取消發改部門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審批。
對確實涉及危害國家經濟安全利益的項目,李立新建議可由國務院制定幾種情況,由商務部會同國家發改委審批,盡快解決政府部門多頭審批、重復審批的問題。
此外,李立新認為,中小企業融資難、成本高已經制約了“走出去”的規模。他舉例說,國家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等國家政策性優惠貸款往往只對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感興趣,中小民企只能借助于商業銀行貸款,成本較高。他建議國家應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的貸款一視同仁,同時對民營企業海外并購、資源開發、營銷網絡建設給予“;葜啤,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李立新表示,制約民營企業“走出去”還有很多因素,如創新問題、中介服務咨詢問題等,他建議,國家要適時推出一些金融創新產品,如企業資產抵押、境內企業和境外企業擔保等靈活方式,此外,還要健全“走出去”公共服務體系,建立企業“走出去”服務平臺,提供相關的項目咨詢、境外指南、出入境管理、融資保險等系統服務,指導企業開展投資和規避風險。 (證券時報兩會報道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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