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6月20日報道
“的哥”陳建耿救人反被誣為撞人
6天后目擊者找到,終獲清白
律師:只能在道義上譴責那對誣陷好人的貴州夫婦
陳建耿:下次還會救人,但會做好自我保護
本報通訊員 顧大明 本報記者 尤暢
救人反被冤枉為撞人,6月12日開始,一向開朗的“的哥”陳建耿郁悶極了,茶飯不思,夜不能寐。
好在目擊證人出現。昨天,交警通過技術鑒定,進一步確認陳建斌不是撞人者。陳建耿激動地說:“這一天終于來了!”
傷者說:“就是你撞的”
陳建耿今年33歲,是寧海蘭鳥出租車有限公司的一名“的哥”。
6月12日,陳建耿開著自己的“浙BT8802”出租車從奉化返回寧海。
當天下午1點多,陳建耿沿甬臨線開到奉化尚田鎮方橋村鐵路高架往南約300米的地方時,看到前方一個路人被一輛電動車壓倒在地。
陳建耿趕緊停車,下去將傷者扶起,并打了122,可令他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
“122問我受傷的人還好嗎?我說還好,人爬起來了,在旁邊角落里坐著。我這電話還沒打好,傷者嘴里竟然迸出一句話來,‘電動車就是你撞的’!
聽了這話,陳建耿就像被雷劈一般,他隨即掛了電話,自己開車走了。
雙方各執一詞,交警一時難辨真相
幾分鐘后,奉化尚田交警中隊交警趕到現場,將受傷的貴州籍男子沈某送到醫院。經檢查,他左手骨折。
第二天上午,陳建耿因有肇事嫌疑,被傳到交警中隊。陳建耿連稱冤枉。而傷者家屬則很憤怒,一口咬定就是“浙BT8802”出租車撞了電動車。
傷者沈某說,當天有輛出租車從后面撞到了他的電動車,使他翻倒。當時他從反光鏡看到撞他的是輛出租車,但后來頭有點暈,有些事情記不清楚了。
當日下午,交警去現場再次查探,發現僅有一條窄小的長約8米的剎車痕。
交警認為,如果電瓶車受外力撞擊后倒地,不可能留下8米多長清晰、筆直的剎車痕跡,如果電瓶車左后角受外力推撞,也不可能向左側倒地。
但這一路段沒有監控錄像,一時間很難斷定是非。
目擊證人現身說明了真相
陳建耿事后說,從交警隊回來,他有些恍惚,想想感到痛心,不停反問自己:“怎么這么傻,為什么要去救人?”
此后幾天里,陳建耿不再出車,茶飯不思,夜不能寐。
朋友和家人來勸他,說車子有保險的,賠點就賠點吧?申惤ü⒄J定不能受這口冤枉氣。在懷有8個月身孕的妻子鼓勵下,他在寧波各大論壇上發帖尋找目擊證人。電視臺也播放節目,尋找目擊者。
與此同時,交警對出租車和電動車做了痕跡鑒定,除電動車左側反光鏡破損外,未見有任何部位觸碰痕跡。
這時,兩個電話打進交警隊,對方稱是事故目擊者。
一位目擊者是奉化莼湖鎮洪溪村的王先生,那天他駕駛小車由洪溪到奉化,經過事故地點,看到一輛電動車翻倒在地,騎車人被壓車下。
“我當時也想停車去救助,恰好有一輛出租車過來,司機停車去救助!蓖跸壬娨延腥巳ゾ攘,就駕車離開去了奉化。
面對證人,傷者耍起了無賴
前天中午,陳建耿和受傷的沈某再次來到尚田交警中隊。
交警再次問沈某,可沈某和妻子依然一口咬定是陳建耿撞的。
“如果不是他撞的,他為什么開過去那么多米還停下來扶人?”沈某妻子說。夫妻倆甚至耍無賴,說兩個目擊者“是你們交警培訓的”。
交警初步認定,陳師傅無責任。這一刻,陳建耿激動地說:“這一天終于來了!”
“如果下次還有這種情況,我也還會去救!标惤ü⑼nD了下說,“只是要先做好自我保護,比如找個目擊證人什么的!
律師:只能在道義上譴責對方
聽了記者的講述,浙江亮明法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永強不停搖頭。
汪永強說,追究誣陷好人者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的現行法律依據還不充分,需要進一步完善立法,所以只能在道義上譴責誣陷者。
“構成誹謗罪必須是捏造事實,以貶損對方人格為目的,但在救人被冤枉的事件中,往往是一方為經濟賠償才誣陷好人;其次,構成誹謗罪,當事人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散布捏造的事實,而現實中誣陷者只是向警方撒謊!薄 汪永強說:“這種情況,當事人可以試試到法院提起名譽權訴訟!钡憬蟿撀蓭熓聞账蓭熰嵱绿寡,這類案件的舉證將非常困難,“法院是講證據的,一般人在緊急情況下做好事,誰會想到先去找個證人或錄音錄像?”
鏈接
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利時集團董事長李立新呼吁:“加快公民救助行為保護立法,確保好人有好報,給‘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撐腰’!
“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法應確立助人行為免責的原則,并對歪曲事實真相的被救助人給予相應的懲誡!崩盍⑿卤硎,現在的中國社會,太需要有一個司法案例,一個好的判決,來推崇應有的價值觀,為好人撐腰。
http://qjwb.zjol.com.cn/html/2012-06/20/content_1580197.htm?div=-1 |